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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退役军人医保

    【来信诉求】:我父亲王喜成是伤残军人,伤残5级,退役后在郑州铁路局洛阳机务段工作至退休。一月份由原先的铁路医保转省直医保,在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主管大夫孙丹丹没有告知医保限价和专项护理等费用提价。结算时发现比去年多花费5000元左右(主要在吸痰护理、褥疮护理以及口腔护理等专项护理费用提价后,大大超出限价的部分。原先负责我父亲的郑州铁路局医保科石科长告诉我们:如果去河科大附属医院,不存在超限价问题,可以节省这部分费用!!),挂市长热线:1、医院没有告知转省直医保后费用的调整,我们对超出限价的部分不认可;2、建议医院对每天12次褥疮护理和12次吸痰护理进行核实,解释其合理性,建议按照进重症前后一周的平均数!第三人民医院信访办陆主任负责沟通处理,答应减免2000元,剩下3000元左右(医院的疏忽和错误引起的)由患者自行承担。 如果不同意医院现在的方案,意味着与2022年相比,超出限价的部分完全由我们自行承担;咨询省医保,超出限价部分按医保规定,是完全自费的。此举严重违背了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第五条: 残疾退役军人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保障水平应当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保证残疾退役军人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 请求帮助解决我父亲王喜成的就医问题,并告知由铁路医保转省直医保后的医疗待遇以及如何保证医疗待遇不降低等问题。添麻烦了,非常感谢!
    【接件时间】:2023-02-21 17:17:40
    【来信回复】:网友您好!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并详细解释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告知了申请医疗补助的办法和程序,对您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并给予相关意见建议 。
    【回复时间】:2023-02-24 17:13:14
    主办单位: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53号 电话:0379—6555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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